顺德区人民政府关于认定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300家企业为龙腾企业的决定
为进一步促进我区民营经济发展,扶持企业做强做大,推动产业高端化发展,进一步加快我区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,根据《印发顺德区优质企业成长工程(龙腾计划)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顺府发〔2010〕14 号)的规定,经对 2012年认定的 300 家龙腾企业进行复评,采取末位淘汰原则,复评合格企业 271 家,增补新评定 29 家企业为龙腾企业,并进行了公示。区政府决定认定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300 家企业为顺德区龙腾企业。
希望各家龙腾企业抓住发展机遇,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,发挥引领产业发展、率先示范发展的作用,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,构建我区现代产业体系作出更大的贡献。